演讲口语的表达技巧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679页(493字)

帮助演讲者把话说得明白、准确、生动、有力,提高口语表达效果的重要手段。它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基本技巧,它是演讲口语中不可缺少的因素,包括停顿、重音、语调和节奏等。正确使用这类基本技巧能使演讲者的语音准确、语言流利、语气恰当。另一类是特殊技巧,它是根据需要在演讲中所运用的艺术语言,它包括:(一)笑语,指用带笑的语音表示喜爱、欢乐,或嘲笑等感情;(二)气声,指低嗓门,用带有气流的声音表示紧张、惊异、自言自语或心理活动等感情;(三)泣诉,指用带哭的声音,表示悲痛的感情;(四)颤音,指用颤抖的语言表示悲愤或激动等感情;(五)拖腔,指用拉长声调的方法表示领悟、追忆、强调或讽刺等感情;(六)顿音,指用断断续续的语调表示惊慌和紧张等感情;(七)模拟,指模仿别人讲话时的腔调,或描摹某种声音给听众以形象逼真的感觉;(八)喷口,指把音节的声母读得富有弹力,以便加强话语的气势,表示愤慨、激动等强烈的感情。在某些演讲中,艺术语言能收到良好的效果,但必须防止艺术语言的过分真实,否则会弄巧成拙。一般可以淡化使用这些语言,只要能起到象征性的传神作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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