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一九六五年排华事件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世界华侨华人词典》第191页(652字)

1965年在印度尼西亚各地连续发生的大规模迫害华侨事件。九·三〇事件发生后,在雅加达、爪哇全岛、鲁古、南苏拉威西、西加里曼丹、北苏门答腊、努沙登加拉等地区,相继发生袭击和抢占华侨团体办事处和学校,捣毁、抢劫、焚烧华侨商店、住宅和财物,传讯、逮捕、扣押、殴打、绑架、强奸、杀害和勒索华侨,烧毁或撕毁中国国家领导人画像和中国国旗的严重事件。华侨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其中一些地区华侨损失惨重。10月22日,中爪哇梭罗数十户华侨的货物、财产、房屋被捣毁、抢劫、焚烧。10月25、26日,加布棉发生类似事件。11月5日,在安汶袭击华侨团体办事处和学校,破坏华侨商店和住宅,捣毁货物和用品,砸烂和烧毁车辆。11月10、11日,在望加锡(今乌戎潘当)市及郊区,袭击和破坏华侨团体办事处、学校、2000户华侨商店和住宅,上千户华侨倾家荡产。11月14日,南苏拉威西万泰营(朋达因)华侨受到严重迫害。12月10日,在棉兰及附近地区,对华侨大肆烧杀抢劫,数百户华侨倾家荡产,千余人暂时被集中收容。11月初至12月10日,在巴厘岛各地洗劫残杀华侨。12月底,目岛各地蹂躏和屠杀华侨。中国驻印度尼西亚大使馆向印度尼西亚外交部提出抗议照会,要求印度尼西亚政府采取有效措施,严惩肇事者和主使人,释放被无理逮捕的华侨,赔偿损失,保护华侨正当权益和人身安全,制止暴行等。印尼方面没有作出令人满意的答复,也未采取有效措施以制止排华活动。直到1968年底大规模排华浪潮才逐渐平息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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