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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缜

书籍:人学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人学大辞典》第406页(3319字)

【生卒】:约450—515

【介绍】:

南朝齐梁间着名思想家,无神论者。南乡舞阳(今河南省泌阳县人)。字子真。少孤贫,事母孝谨。从沛国刘学。做门人多年,一直着布衣,徒行于路。同门多车贵游,范氏处其间,了无耻愧。及长,博通经术,尤精《三礼》。性质直,喜危言高论,不为士友所安。年二十九,发白皤然,乃作《伤暮》、《白发咏》以自嗟。后仕齐,位尚书殿中郎。时竟陵王萧子良招宾客,范氏亦预之。子良精信佛教,范氏却盛称无佛,着《神灭论》,以为形神共存灭,令朝野哗然。子良集僧难之而不能屈,又使人以官位诱之,范氏大笑曰:“使范缜卖论取官,已至令仆矣,何但中书郎邪?”后出为宜都太守,乃下令禁止祀鬼神。后以母忧去职。梁立国后,因与梁武帝有旧交,为晋安太守。在郡清约,资公禄而已。迁尚书左丞,又受累于人,徙广州。数岁后追为中书郎,国子博士,卒于宫。范氏的人学思想是针对佛教而发。他认为人之生命的产生和存在,乃是资气于天,禀形于地;人死之后,形销于下,气灭于上。所以,范氏极力攻击佛教的因果报应之说,认为人生如树花同发,随风而落,有飘入富贵人家者,有落入粪坑之中者,是有上下贵贱之分。他总结道:“贵贱虽复殊途,因果竟在何处”,范缜的思想,远承王充,桓谭,近承何承天,在中国人学史上有独特的地位。范氏有文集十五卷,《全梁文》有辑文。

(1)人生如树花同发 范缜是中国人学史上具有独到见解的学者,他在同佛教的争论中,提出了许多有重要理论价值的思想和命题。他为了回答当时佛教徒对他的问难,提出了“人生如树花同发”的人学命题。当时笃信佛法的萧子良以司徒身份向范缜发难:“君不信因果,世间何得有富贵,何得有贫贱?”范缜回答说:“人生如树花同发,随风而坠,自有拂帘幌坠于茵席之上,自有关篱墙落于粪溷之中。坠茵席者,殿下是也。落粪溷者,下官是也。贵贱虽复殊涂,因果竟在何处?”这是说,人生就好象同一棵大树上的花朵,花瓣随风飘落。有的碰到门窗帘子落到了华贵的大厅堂屋的坐席上;有的被篱笆短墙挡住而掉进厕所的粪坑里。这完全是一种偶然的巧合。人生也是如此,富贵者有如落在茵席上的花瓣,贫贱者有如落在类溷中的花瓣,皆非生前注定,而是出于风吹之偶然。范缜以此否定人的荣华富贵是积善修德的结果,也就是不承认在政治上、经济上的权贵人物在精神道德上高人一等。具有蔑视上层特权的现实批判意义。但其所使用的偶然论理论,归根结底仍是一种自然命定论,同样不能正确解释人的富贵贫贱的原因。

(2)陶甄禀于自然 范缜神灭思想的形上学根据是儒道结合的“天理自然”的宇宙观,其理想的社会人生则是儒家的存天理,尽人事。他认为,“陶甄禀于自然,森罗均于独化”。这是说万物的生成是于它自己的原因,复杂的现象完全是它自己在变化,没有任何造物主或神灵主宰。因此对于一个具体事物或具体生命来说,它的产生与消灭都有其自身的根据或偶然性,即都是“忽焉自有,怳尔而无”。事物的这种自然本性,并不能依人的意愿及好恶改变它。所以对于一个人的生死来去,不应有非分之想。“来也不御,去也不追,乘夫天理,各安其性”,即根据自然道理,安于自己的本性。范缜的这一思想,正是道家强调“自然”,儒家强调“人事”的一种结合,或为儒学的人文经世思想提出了形上学的根据。因为在范缜看来,认识“天理”(自然的道理)的目的,在于“乘夫天理”,即按着自然的本来面目去行动。这样人们就不会舍弃自己的本性,而去追求虚无缥缈的彼岸世界,从而使君子、小人各自努力,创造一个上下和谐的社会。这反映了当时民族知识分子的社会人生理想。

(3)形神相即 在形神关系上,范缜针对佛教把人的形神看作是两种不同存在物的观点,提出“形神相即”的着名命题。“即”字可有多种解释,但从范缜《神灭论》的全部思想看,“即”与“离”相对,作“即是”讲。这就是说,范缜在形神关系上,强调二者的同一性或统一性,反对把二者说成是两个不同的实体。它们的关系是两者“相即”,而非两者“相合”。在范缜看来,若如佛教那样,把形神说成是两个实体,那么它们的关系则只能用“分”或“合”来解释。而实际上,形神是统一的,故不能各自成体,用范缜的话说,叫做“神即形也,形即神也”,二者不相分离,“是以形存则神存,形谢则神灭”。也就是说,形与神不是两个不同的存在物,它们只是人的生命现象的具体表现,离开形或离开神都不能正确说明人的生命原因,故不能分离为二,而只能把它们当作人之生命的统一体,各有不同功能而已。

(4)形质神用 为什么形神相即?范缜又提出了其神灭思想的第二个重要命题——“形质神用”。他说:“形者神之质,神者形之用,是则形称其质,神言其用,形之于神也,不得相异也。”“质”,指物质质料或物质实体;“用”,指作用、功能或属性。这是说,人的形体是人之精神的物质实体,而人的精神则是人的物质实体(形体)的一种作用、功能或属性。二者相即,形神不离。二者之别仅在于:一个是物质实体,一个是物质实体的功能和属性。精神不是实体,但必须依赖实体(人的肉体),它是由人的特殊物质实体(现代人们称的“人脑”)派生出来的。从这一意义上说,人的精神是不能离开人的形体的。因此范缜认为“形存则神存,形谢则神灭”。范缜还用“利刃”之喻来说明他的观点,“舍利无刃,舍刃无利。未闻刃没而利存,岂容形亡而神在?”刀刃和锋利不同,但二者却是统一的,因此舍刃无利。因为刀刃是体,锋利是用,体用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因此不能离用而言体,更不能离体而言用。即不能把人的形体与人的精神对立起来,从而错误地把它们看作是两种完全独立的实体。范缜“形质神用”的命题,是中国哲学史上光辉的命题,具有深刻的理论意义,它为中国人学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具有划时代的作用。

(5)人之质,质有知 为了回答神不灭论者的问难,范缜进一步从理论上阐明了人与物、生与死的区别。范缜认为,人是有生命的物质实体,它的特点是具有知觉作用,“人之质,质有知也,木之质,质无知也”。这是说,人类的质体就在于它有知觉,而树木等非人类的物质实体就在于它没有知觉。人类的质体不是树木的质体,树木的质体也不是人类的质体。因此,人死神灭,而留下的躯壳(质体)则是没有知觉的质体,故称死人而异于活人。“死者有如木之质,而无异木之知;生者有异木之知,而无如木之质也”。人死,失去知觉,便同树的质体一样,而活着的人却有知觉,故其质体不同树木的质体。范缜的这一议论,在于强调,知觉是生命的本质属性,因此人的生命决非无知的形体与有知的精神的结合,而是人之肉体自身所具有的精神性能,所以人死则形神俱灭。

(6)神道设教 范缜用“神道设教”解释祭祀鬼神,实际上即是主张无鬼论,以此反对佛教的神不灭论和人死为鬼的说法。他认为,《孝经》、《易传》等儒家经典中有关鬼神的说法,其目的不在于论证鬼神的存在,而在于假借言教而劝化世人,“所以从孝子之心,而厉偷薄之意,故神而明之,此之谓矣”。在范缜看来,如果像佛教那样,以灵魂为不灭,以思神为实有,便违背了儒家圣人的初衷。他认为,正因儒家以“安上治民,移风易俗”为目的,故以鬼神为虚设。如果人们都能象圣人那样“达节”、“知本”,了解生死乃禀于自然,就不必有宗教。问题在于,“黔首之情,常贵生而贱死。死而有灵,则长敬畏之心;死而无知,则生慢易之意”,圣人知其如此,故设庙坛以笃其诚心。这就是说,儒家经典中的鬼神说教,完全是为了教化百姓,淳正风俗和安邦治国而设的,即“宗庙郊社,皆圣人之教迹”。在范缜看来,宗庙郊社之立,生死鬼神之谈,只是圣人推行教化的手段,其最终目的不是论证鬼神的存在,而在于完成和实现“人道”的内容,这正是儒家人文思想的典型表现。范缜“神道设教”思想,对中国封建时代产生巨大影响,也构成中国人学的一大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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