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点符号位置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语言学大辞典》第71页(350字)

指标点符号的书写位置。如:横行书写时,点号应紧靠文字右下角,占一个字的位置,可放于一行末尾,不能放于另一行开头。*标号中的引号、括号、书名号均用于文字前后,占一个字的位置。前半个不能放于一行末尾,后半个不能放于另一行开头。破折号、省略号均占两个字的位置,写于行次中间,不能分成两截。省略号一般为六个圆点。表示整段省的省略号要另起行,不顶格,用十二个圆点,占四个字的位置。着重号、专名号、波浪线书名号放于文字下边。间隔号占一个字的位置,居中书写。连号、斜线号均占一个字的位置。直行书写时,点号用于文字底下右侧。引号、括号、书名号用于文字上下。破折号、连号改为竖线。省略号改为直行的六个圆点。着重号、专名号、波浪线书名号放于文字右边。其他原则同横行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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