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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法十章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人民出版社《中国苏区辞典》第713页(472字)

1935年4月,红四方面军第三十军在强渡嘉陵江战役中由军政治部以布告形式颁发。称“国民党军阀统治中国的结果,使中国危亡即在旦夕,人民涂炭,甚于水火。中国工农红军在共产党领导之下,为使中国不灭亡,人民得解放,所以本军到地,首先约法十章”。具体内容:一、不乱杀人。保证“定不乱杀一人”,“如有真正地主、富农、反动头子,破坏红军,破坏苏维埃,反对穷人利益的,由群众决定办理”;二、不整穷人。称红军“为本身和广大工农劳苦群众谋利益,求解放”,“绝不动穷人一针一线”;三、打倒款子。即“坚决打倒一切苛捐杂税”;四、开仓分粮;五、平分土地;六、增加工资;七、优待士兵;八、买卖自由。“商人不管大小,只要遵守苏维埃法令,可以随便做生意”;九、焚毁契约。即“将发财人束缚穷人的契约完全烧掉”;十、创造苏维埃。即红军所到之地,帮助“建立工农兵代表会议的苏维埃政权”。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地宣传了中国共产党和工农红军的政治主张,开诚布公地规范了红军的行为,从而使红军在所到之地,立即获得广大工农群众及社会各界的拥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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