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191页(232字)
亦称“现收现付制”或“实收实付制”。在银行业务中,债权、债务既经发生,而且有实际收付行为时,才能记入表内科目账务的规定。在会计核算中,对各项收支和费用,以实际收付的日期为标准来确定其归属期。凡在本期内实际收到或付出的款项,不论其是否属于本期收支和费用,均作为本期的收支和费用处理。
采用收付实现制核算,手续比较简化,并可如实反映业务情况,但对核实盈亏状况有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