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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尔合作学说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642页(669字)

费尔迪南·拉萨尔是德国工人运动中机会主义派别的首领,出身于犹太贵族家庭,当过律师,德国1848年革命期间曾参加“新莱因报”的工作。1863年任全德工人联合会主席,统一德国工人运动。但同时推行机会主义主张。他的合作学说集中到一点,就是他从超阶级的国家观出发,认为争得普选权和依靠“国家帮助”建立生产合作社,就可使资本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具体的说,他赞同路易·布朗的主张,认为劳动者只有组织生产合作社,并自身成为合作社企业家才有助于劳动者解放。他也赞成依靠国家帮助建立合作社。但是,与路易·布朗不同的是他认为,要想得到国家帮助,必须掌握国家的政权,而在取得国家政权前,可以求援于现政府作为过渡办法。怎样才能掌握政权呢?靠争得普选权。他认为德国工人阶级必须成立一个强大的具有全国规模的联合组织——工人党,以争取直接普选权作为它的第一项要求。因为没有普选权就不能有所作为,工人一旦获得了选举权,从而也就掌握了使国家服从他们愿望的权力。

拉萨尔的主张受到克思的严历批判。在马克思看来,要求整个工人阶级运动把资产阶级国家当作解放劳动者的手段,是荒谬的。马克思对拉萨尔主张的由国家资助工人合作社的观点也持批判态度,认为这种合作社在拿到国家投资和信贷以后很容易变成牺牲非特权组织的利益以肥己的特权集团。尽管从社会历史发展的角度看,生产合作社理论具有合理的一面,但是在资本主义条件下,想通过成立生产合作社来改造资本主义社会只是一种空想,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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