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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协议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882页(331字)

卖出一种证券,并约定于未来某一时间以约定的价格再购回该证券的交易协议。根据该协议所进行的交易称回购交易。回购交易是中央银行调节全社会流动性的手段之一。当中央银行购入商业银行或证券经纪商持有的证券时,全社会的流动性便增加了;反之,当商业银行或证券经纪商再购回该证券时,全社会的流动性将恢复到其原先的水平。中央银行证券回购交易的期限一般较短,通常在15天之内。因此,回购交易是中央银行对全社会的流动性进行短期调节的手段。回购交易也可能发生在金融机构和金融机构之间、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之间、以及非金融机构之间。这时的回购交易是各经济单位之间融通短期资金的手段之一。回购交易的标的物通常是国家债券,尤以短期国库券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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