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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业检查委员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1398页(327字)

十月股灾后香港政府于1987年11月成立的一个六人委员会。主席为英国米兰银行总裁戴维森。其主要的职责为:对香港联合交易所和香港期货交易所的章程、权力、管理和运作,结算系统及证券监管机构的结构、运作和权限进行全面检查。1988年6月,委员会发表了“证券业检查委员会报告书”,亦称“戴维森报告书”,对香港证券业的组织、管理、运作和监察提出了严厉的批评和一系列改革建议,包括在香港设立独立于政府行政体系之外的证券监管机构及修改证券业监管措施等。委员会的大部分建议被香港政府所采用。1989年成立了独立的证券业监察机构即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加强了监管的力量;修订了联交所的内部章程,制订了新上市公司条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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