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产互助组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江西人民出版社《简明农业经济辞典》第38页(283字)

农业生产互助组,是我国劳动农民在个体经济的基础上,为了解决劳力、耕畜、农具缺乏的困难,按照自愿互利原则组织起来的劳动互助组织。

它一般由几户或十几户组成,实行共同劳动、分散经营。土地、耕畜、农具等生产资料和收获的农产品,仍归私人所有,但由于换工互助,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产量一般高于个体农户。农业生产互助组分季节性的临时互助组和长年互助组两种。有的长年互助组还积累了少量的公共财产。

由于互助组是在共产党领导下的互助组织,它带有半社会主义性质的萌芽。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互助组进一步发展成为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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