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商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19页(246字)

清盐商的一种。

清盐法承明纲法,招商认窝,领引办课。引从户部印发,称部引。每年由运司具文请领,开征时由商人按引纳课,到指定盐场买盐,限期出场。专于盐场向盐户收盐者称场商,专门运盐至各引岸销售者称运商。

初,运商须按所领额引运销并完课,如有引未运完,课未缴足,即取消其*引窝,另募殷实商人接替。凡*窝单均不准转租。

后官商勾结,变坏制度。有窝根的盐商,世代占岸,坐收厚利,称为业商;向业商租引者,称租商;代租商办运者,称代商。

各商层层剥削,弊窦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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