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书舍人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65页(223字)

官名。

三国魏置中书通事舍人。两晋亦置通事舍人。

南朝宋置中书通事舍人,掌出宣诏命、陈奏之事。齐以后渐掌实权,参与机要,主起草诏令,常行宰相职权。梁始称中书舍人,专掌诏诰呈奏之事。隋初称内史舍人,炀帝改为内书舍人。

唐初复称内史舍人,旋改称中书舍人,武则天改为凤阁舍人,中宗又改用原名。宋代中书舍人分吏、户、礼、兵、刑、工六房,负责各房文件。

明代设内阁中书科,置中书科舍人二十人,掌缮写诏敕。清代承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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