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思院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76页(181字)

宋代官府手工场之一。

太宗太平兴国三年(978)置。隶少府监,负责制造金银犀玉等工巧之物,供御用袍服、车舆等装饰之用。神宗熙宁三年(1070)于文思院设上下二界监官,分别由文武二臣担任。南宋高宗绍兴三年(1133)少府监并入文思院。

金代置文思署,职同宋代。章宗明昌七年(1196)归祇应司。明代复设文思院,隶工部。

上一篇:市易司 下一篇:提点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