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阁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79页(399字)

官署名,明清辅弼机构。

洪武十三年(1380)明太祖废中书省,罢丞相不设,六部直接听命于皇帝。复严令以后不得议设丞相,防止大权旁落。因政务繁忙,特置殿阁大学士,侍从左右,以备顾问。成祖时,选拔翰林院官员入午门内文渊阁当值,授餐大内,参预机务,称为内阁。初制:内阁无僚属,不得专制诸司;内阁大学士官仅五品,地位不高,只是皇帝秘书、参议。宣德以后,内阁票拟诏旨,权势日重,人称“政府”。掌献替可否,奉陈规诲,点检题奏,票拟批答。凡下发之诏诰谕旨,皆由其起草进画;上达之题奏表章,皆由其审署申覆。

俨然汉唐宰辅。只是因太祖祖训,避宰相之名。

明内阁无定员,有大学士三到五人,各加殿、阁名,下设诰敕、制敕等房,有中书舍人若干。清沿明制,内阁有大学士满、汉各二人,品位提高,另有协办大学士满、汉各一人,及学士、中书等官。

但实权渐为军机处所替代,仅按章奉行公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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