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纳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91页(256字)

以钱粮入官,换得官职爵衔。

汉以来,历代间或行之,称为纳资、纳粟,认为既可济国用,又因此任职于富者,可免于贪婪。清代以拯荒、河工、军需为由,屡开捐例,后期更甚。平民捐纳,可以取得出身,入仕做官:职官捐纳,可以升转改补;候选者捐纳可以取得优先或分发所指;月选官可因捐纳而免于引见。

甚至对官员的奖励诸如翎衔、封典、加级、记录等均可因捐纳得之;官员遭受处分亦可因捐纳恢复原衔、原资、原翎,坐补原缺。

平民也可因捐纳得封典、职衔,以光耀门庭。因捐纳之风极盛,致吏治更趋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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