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贡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129页(227字)

明清科举制度名目之一。

明代始设。即由府学、州学、县学将廪生按学历高低排序,每年依次选送若干人升入国子监肄业,因有“挨贡”之俗称。

初,数额不定。弘治以后规定:府学岁贡二人,州学两年贡三人,县学岁贡一人。至清,诸府学、州学、县学每年按规定名额,选送廪生中具十年以上学历且年资较深者,赴京参加廷试,合格者得以升入国子监,其时,府学岁贡一人,州学三年贡二人,县学两年贡一人。康熙以后免去廷试。

雍正以后,此制渐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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