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仓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164页(274字)

古代官府以贮粮赈灾为名,要求民间出粮建立的仓库。

隋开皇五年(585),依工部尚书孙平奏议而设。因设于里社,又名社仓。初由民间自愿纳粟麦,遇灾自赈。

后收为官办,规定按上中下三等纳粟,上户一石,中户七斗,下户四斗以下。

唐时规定亩税二升,商贾无田者,按户分九等,出粟五石至五斗不等。五代时,义仓废。北宋初,令诸州于各县置义仓。南宋淳熙七年(1180),因朱熹之请,各州县乡村遍设社仓,由社首管理。

元时每社设义仓。明嘉靖八年(1529),重建义仓,皆由社首管理。清时,州县设常平仓,市镇设义仓,乡村设社仓。

上一篇:红契 下一篇:预备仓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