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429页(195字)
北宋庆历三年(1043),参知政事范仲淹、枢密副使富弼等,针对冗官、冗兵、冗费使社会矛盾激化,提出明黜陟、抑侥幸、精贡举、择官长、均公田、厚农桑、修武备、减徭役、覃恩信、重命令等十项改革措施,多被仁宗所采纳,号称新政。
然实行不久,大官僚、大地主反对派谤议愈来愈甚,并诬指范仲淹、富弼等为朋党。五年,范仲淹被罢,富弼等出知郓州等地,新政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