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廷相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116页(560字)

【生卒】:1474—1544

【介绍】:

中国明朝哲学家。

字子衡,号浚川,仪封(今河南兰考)人。弘治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

历官御史、四川佥事、山东副使、山东左右布政使、湖广按案使、右副都御史、兵部左右侍郎、左都御史等职,官至南京兵部尚书兼掌院事,加太子太保·谥肃敏。

在政治上,主张变法,认为“法久必弊,弊必变,变所以救弊也”(《慎言·御民》),主张用变法来解救社会危机。

抨击理学家“弗通于时而泥古”的复古倒退历史观。认为人类社会历史是不断发展变化的,“道无定在,故圣人因时”,“道无穷尽,故圣人有不能”(《慎言·作圣篇》),人的思想也应适应时事变化,“因时制宜”(《雅述·下篇》)。反对孟子的“性善论”和程朱“本然之性”的先天人性论,肯定“人具形体而后性出焉”(《雅述·上篇》),认为“凡人之性成于习,圣人教以率之,法以治之,天下古今之风以善为归,以恶为禁”(《答薛君采论性书》)。强调人世间的一切祸福都是人为的,反对鬼神论者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因果报应论,主张“世之人物相戕相杀,无处无之,而鬼神之力不能报其冤”(《雅述·下篇》)。

着作主要有《慎言》、《雅述》、《太极辩》、《性辩》、《横渠理气辩》、《答何伯斋造化论》等,后人编入《王氏家藏集》和《内台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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