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问题》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248页(519字)

普列汉诺夫写于1898年。

本书针对民粹派的英雄史观,全面而深刻地阐明了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对科学地解决这一问题作出了重要贡献。普列汉诺夫从自由和必然的对立统一中,从必然性和偶然性的对立统一中,从历史运动的一般原因、特殊原因和个别原因的相互联结上考察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

他认为历史发展首先是由一般的原因即是由生产方式决定的,领袖人物的个人特点及其他“偶然性”的作用等“个别原因”,可以使历史事变具有个别的外貌和特点,但不能消除和改变一般原因的作用,不能改变事变的一般方向和总的历史趋势。

每一个真正是出了本领的杰出人物,都是社会关系的产物。

“个人的性格只有在社会关系所容许的那个时候、地方和程度内,才能成为社会发展的‘因素’。”个人的才能和特性虽然可以影响到他起作用的程度和范围,但若没有社会所提供的客观条件,没有占据必要的地位,个人的才能是无法表现出来的。一个人对必然的认识越正确,行动上顺应历史的必然,他就能获得更大的自由,对历史的发展就能起到积极的促进的作用。反之,一个人违背了历史的必然,就会对历史发展起消极的阻碍作用,也就没有什么自由可言。

本书同时也批判了排斥个人作用的宿命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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