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认识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317页(1326字)
以社会认识过程中的特殊矛盾作为研究对象,从主客体相互作用的角度来考察人们的社会认识发生和发展规律的哲学学说。
社会认识论与一般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相区别就在于,迄今为止的社会科学研究主要侧重于社会客体方面,即研究社会本身的宏观和微观的运行规律。比如,社会学、历史学、经济学等,它们是把社会历史本身作为自己探索的对象,揭示社会机体的机理。
人文科学则侧重于社会的主体方面,即研究组成社会的人的各种属性和本质特征,比如美学、伦理学等。
而社会认识论则是从主客体相互作用的角度来考察人们的社会认识活动本身。
它们所回答的不是人置身的社会如何,人是什么等问题,而是人如何认识他自己以及他所构成的社会。社会认识论是一般哲学认识论的一个分支学科。
社会认识论以人的社会认识作为研究对象,它一般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研究人的社会认识的结果,二是研究认识主体的各种认识结构,三是研究动态的认识活动本身。社会认识论研究从17世纪起至今经过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方法论阶段。
从霍布斯、洛克、卢梭、孔多塞以及亚当·斯密乃至圣西门和孔德都处在这一阶段。他们没有具体从认识过程来研究人们如何去把握社会,但他们提出了大量把握人类社会的方法论思想,启迪着人们如何去认识他们所置身的社会。比如孔德为了寻找社会规律,提出了一整套研究社会的方法。第一种是观察。
第二种是实验。第三种是比较。
第四种是历史的方法。方法的研究实际上是人们认识过程程序化的研究。
因此,方法论阶段可以看作是社会认识论研究的第一个阶段。第二,主体研究阶段。
黑格尔《精神现象学》明确提出自我意识,认为人对自我的认识是人的本质特征的表现,并对人的自我认识作了深入的研究。康德写下了《纯粹理性批判》和《实践理性批判》,将认识领域和价值领域区分开来,新康德主义又继承和强化了康德的思想,把自然问题和社会历史问题,把以规定普遍法则为目的的自然科学同以具体记述为目的的历史科学加以严格区分。
从此,西方哲学便始终围绕“科学与人”的问题,展开了自然哲学和社会哲学,目然认识论和社会认识论的研究。这一阶段已进入了认识过程的研究,开始从认识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尤其是从主体的研究着手来研究认识的过程。
第三阶段:历史唯物主义。从宏观层次上揭开了人类历史发展的奥秘。
它不仅从社会客体的角度研究了社会本身的结构和运动规律,而且从主体角度研究了主体把握社会的历史唯物主义的根本方法,既从本体论的角度,又从认识论的角度研究了主客体的相互关系。在马克思主义看来,一部人类社会的产生、发展史,实质上就是对主客体分化和相互作用的历史。所谓主体是指能自觉从事实践、认识等社会活动领域的人或社会集团。客体是指进入主体的实践、认识等社会活动领域并和主体发生联系的客观事物,只有以主客体关系及其运动为研究对象,才能实现历史和罗辑的统一。从这一意义上说,历史唯物主义是人类认识社会的伟大工具,它本身就是社会的认识论,是历史观和认识论的高度统一。作为社会认识论的历史唯物主义,它是人们认识社会的基本出发点和方法论。
马克思主义的社会认识论本身就是历史唯物主义不可分割的一个部分。社会认识论是一门处在襁褓之中的认识论的分支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