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钦顺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381页(514字)

【生卒】:1465—1547

【介绍】:

中国明朝学者、哲学家。

字允升,号整罨泰和(今属江西)人。弘治进士,授翰林编修,坠南京国子监司业。

因与太监刘瑾不合,被废为民。

瑾诛后复职,官至南京吏部尚书。

后辞官归里,潜心着书,足不入城市。卒后谥文庄。

早年习佛学,终悟其非而弃之。其学上承张载,下启王夫之。用自然界的原则说明社会现象,指出“人固万物中之一物耳。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人犹物也,我犹人也”,坚持人与物都有共同的规律,其理不容有二。承认人的欲望出自天性,认为天理不离人欲,天理即在人欲之中,反对以人欲为恶,将天理与人欲对立起来。反对天命之性、气质之性的区分,认为性只有一个,即气之理。

如果硬要分成天命、气质,就是一性而两名。认为人的物质欲望有其事理性,但如果恣情纵欲,就会流于恶,因此主张以理节欲。接受性即理的观点,承认心中所具之理,也就是仁义礼智之性。

在社会历史观上,提出“世道之升降,系于人不系于天”,但把“世道之变”仅归于“皇帝王霸”(以上引文均出自《困知记》)。

着作有《困知记》、《续记》、《再续》、《三续》、《四续》,另有三人整理的《整庵存稿》20卷,《整庵续稿》13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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