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油委托加工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315页(295字)

粮食商业企业委托粮油加工企业进行粮油商品加工和再加工,支付加工费用,而拨付原料和收回成品都不通过货币结算的一种委托加工方式。

粮油委托加工应先由双方签定加工合同,规定双方的经济责任,如加工的品种和数量、原料和成品的规格与质量标准,以及检验方法、出品率标准、原料拨付和成品出厂的时间与方式、费用负担的划分、加工费标准和结算方式、超或减产的奖赔办法等。在会计核算上,拨付原材料,不论采用送货制或领料制,只计量,不作价,都作为商品内部移库处理。

每批加工完成时或定期由加工厂填制商品加工结算凭证,据以核销原料,计算加工产品成本,进行有关会计核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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