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成批调动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370页(319字)

同时将同工种或不同工种的一批职工,例如十人以上,从一个部门、地区的企业调到另一个部门、地区的企业。

采用职工成批调动方式,一般有两种情况:(1)为了加强职工力量比较薄弱的单位,弥补某些技术或工种的不足。这种情况,应根据调入单位的需要,缺什么人调什么人,缺多少调多少,同时又要考虑调出单位的实际情况,不致影响正常性生产任务完成。(2)由于企业破产关停,或由于企业整顿,将富余人员全部或大部调到另一单位。这种情况,应主要考虑调入单位的实际需要,不致因大量人员调入而降低劳动生产率。

若一时难以找到成批调入单位,根据国务院1986年7月12日发布的《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可作为待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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