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435页(292字)

(1)统治阶级把国家事务制度化、法律化,并严格依法办事的一种原则。

由立法机关制定较完备的法律,做到有法可依,是法制的前提;严格遵守和执行法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法制的基本含义。法制与民主是紧密联系的。任何国家都有法,但不一定有法制。

只有采取民主制度的国家才可能有法制。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础;法制是民主的保障。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国家不可能有真正的法制,只有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国家,才有可能真正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

(2)泛指国家的法律和制度,即法律、制度的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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