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地证明书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795页(290字)

证明货物的原产地或制造地的证件。

这种证书通常由出口国政府、商会、有关协会等签发,证明所列货物是本国生产的。在我国这种证明由商品检验局或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出具,内容一般只写“中国制造”,有时若要求在产地证上表明制造厂商的名称也可接受。

有时进口方也接受出口方本身出立的证明书或在商业发票上加注“某国原产或制造”,不需另出单独证件。

进口国规定进口货提供产地证的目的是:对来自不同国家的商品课以不同税率,或实行进口许可证或进口配额制时,用以确定其关税待遇或是否符合许可证或配额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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