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税则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804页(554字)

又称海关税则,是一国对应税商品、免税商品以及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加以系统分类的一览表。

其内容包括税号、商品名称、征税标准、计税单位、税率等。为了便于检查和征税,税则中还对商品进行分类,分类方法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按商品的加工程度(如原料、半制成品、制成品)划分。

一类是按商品属性(如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矿产品、纺织品、机器等)划分。

目前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都采用了《布鲁塞尔商品分类税则目录》,内容分22大类,99小类,共1100多税目,各国可另列子目。

关税税则是一国关税政策的具体体现。随帝国主义超保护贸易政策的加强,资本主义国家关税税则的发展有两种趋势:一种是税则中对商品的分类越来越细,对同种商品划出不同类别并规定多种税目,这是为了便于实行关税歧视,在与其他国家进行关税谈判时,仅对双方有利害关系的税目实行相互减让,对于同种商品的不同类别的其他税目,则不予减让,使第三国不能利用最惠国待遇条款享受关税减让。

二是由单栏税则向多栏税则发展,对于同一商品规定不同税率,商品来自不同国家适用不同税率,以便实行关税岐视待遇。这两种趋势的共同特点就是对外实行差别待遇。

关税税则是帝国主义国家争夺市场斗争的一个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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