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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约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64页(290字)

又称《新约法》。

俗称《袁记约法》。北洋军阀袁世凯为实现个人专制独裁,在当上正式大总统后,即借口临时约法只适用于临时大总统,提出重订约法。1914年3月18日在北京召开御用“约法会议”,推王世征等七人起草《中华民国约法》,共十章六十八条,4月29日咨交总统府通过,5月1日公布。杂采美日及西欧各国宪法中偏重行政之条文,改内阁制为总统制,总统独揽国家统治权。

设参议院为谘询机关,在立法院成立前,代行其职权;取消国务院,改设政事堂为大总统办事机构,以国务卿为其首脑,一切听命于总统。《新约法》“字字皆袁氏手定”,是袁世凯复辟称帝的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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