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然保护区体制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下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487页(381字)
中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3章规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其所在的省级政府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由其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政府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自然保护区内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自然保护区的具体管理工作。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2)制定自然保护区内的各项管理制度,统一管理自然保护区;(3)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4)组织或者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区的科学研究工作;(5)进行自然保护的宣传教育;(6)在不影响保护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参观、旅游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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