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中华民国史辞典

厘金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365页(275字)

也称“厘税”、“厘捐”。

1853年(咸丰三年),清政府帮办江北军务雷以诚为筹措对抗太平天国的军饷,派员至扬州仙女庙(今江都县江都镇)、邵伯等处设厘金所,首课米行百分之一捐税(银两百分之一为一厘,故名厘金)。时厘金分活厘、板厘两种:活厘多于水陆关卡征收行商货物的通行税,也称行厘;板厘多于行市征收坐商的交易税,也称坐厘。后各省为搜括税捐,陆续仿行,迅即遍于全国。民国成立后,沿袭清制。

因各地巧立名目,施行不一,致税率失控,日趋紊乱。1931年,国民政府将厘金与子口税、常关等一并取消,开征统税及营业税。

上一篇:厘卡 下一篇:持久战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