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惠庆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501页(827字)
【生卒】:1877—1950
【介绍】:
上海人。
字骏人。上海同文馆毕业。
1895年(光绪二十一年)秋去美国。1900年弗吉尼亚大学毕业后回国,在上海圣约翰书院任教,兼商务印书馆编辑,主编英华标准双解大辞典。1906年授译科进士。次年随伍廷芳出使美国、墨西哥等国。
曾到华盛顿大学习国际法。1909年(宣统元年)回国,历任外务部主事、参事,兼游美学务处总办。1911年武昌起义爆发后,任清廷外务部左丞。
1912年南北统一后,任民国外交部次长。次年起出任驻德国、瑞典、丹麦公使。1919年任巴黎和会中国代表团顾问。
1920年起任外交总长。1922年5月任国务总理兼外交总长。是年秋任财政整理委员会委员长,准备召集关税会议,修订税则。
1923年10月任农商总长。次年任国务总理兼内务总长。冯玉祥发动北京政变后,退居天津。
1926年一度再任国务总理,兼摄大总统职务。1931年6月当选华洋水利委员会委员长。
九一八事变后,任国民政府对日特种外交委员会委员。11月出任驻美国公使。
1932年9月,任国际军缩会议中国首席代表。12月与苏联代表谈判中苏复交成功,转任驻苏大使。
1934年代表国民政府签订《中美白银协定》。次年率梅兰芳、胡蝶等艺术家赴莫斯科,弘扬中国文化。
1936年夏以健康原因辞职回国。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任国际委员会主席,主持上海难民救济及慈善工作。
后移居香港。太平洋战争爆发后被日军软禁。
抗战胜利后,任联合国远东救济与复兴委员会主席。曾任中国红十字会会长、中华教育文化基金会主席、中国教会大学联合会主席。1949年2月,以代总统李宗仁的非官方代表身份,抱病飞赴北平(今北京)、石家庄与中国共产党代表商谈和平事宜,反对蒋介石内战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任华东军政委员会副主席、中央人民政府政治法律委员会委员,并当选政协全国委员会委员。1950年5月24日在上海寓邸病逝。遗着有《颜惠庆自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