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劳动理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经济科学出版社《政治经济学大辞典》第647页(2782字)

克思关于资本主义制度下各种劳动的生产性与非生产性的理论。

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劳动的基本含义有两种:一是从一般劳动过程或生产力的角度来看,只有直接或间接从事物质资料生产的劳动,才算生产劳动,否则属于非生产劳动;二是从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或生产关系的角度来看,只有直接生产或带来剩余价值或利润的劳动,才算生产劳动,否则属于非生产劳动。

从一般劳动过程的特点来分析,劳动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

也就是说,人借助于劳动资料使劳动对象发生预定的变化,其结果生产出某种物质产品。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中写道:“如果整个过程从其结果的角度,从产品的角度加以考察,那么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表现为生产资料,劳动本身则表现为生产劳动”(马克思,1972,P.205)。

当然,随着劳动过程本身的协作性质的发展,生产劳动和生产工人的概念也就必然扩大。即在总体劳动者中,除了各种体力劳动者以外,还包括参与物质产品生产,负责生产技术设计和生产管理的脑力劳动者。

在物质生产过程中,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不一定亲自动手生产产品,但仍然属于生产劳动者。

从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特点来分析,它不仅是一般产品或商品的生产,而且是剩余价值的生产。

工人不是为自己生产,而是为资本生产,因而工人单是生产一般产品或商品已经不够了,他必须生产剩余价值。

只有为资本家生产剩余价值或者为资本的自行增殖服务的人,才是生产工人。马克思说:“生产工人的概念决不只包含活动和效果之间的关系,工人和劳动产品之间的关系,而且还包含一种特殊社会的、历史地产生的生产关系。”(马克思,1972,P.556)可见,这种含义的生产劳动是直接为资本充当自行增殖的因素,是充当生产剩余价值的手段的劳动。

这样,那些虽能生产物质产品、但不能给资本家生产剩余价值的劳动,便被排除在生产劳动的范围以外,从而缩小了它的概念。

马克思进一步分析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商品流通领域,指出两种性质不同的情况:第一种是生产过程在流通领域中的继续,如商品的运输、加工和包装等(保管具有生产性和非生产性的两重性,应另当别论,参见洪远朋,1985,P.278~281),这些必要的劳动从上述两种含义来说,都属于生产劳动。其缘由在于:流通领域中的产品加工和包装与发生在生产领域中的产品加工和包装是同一性质的活动。而产品的运输,从一个场所运往另一个场所,对于实现产品的使用价值是必要的位移活动和延长的生产过程;随着运输工具的价值转移到所运输的产品上,也就把包含劳动力价值和剩余价值在内的新价值附加在那个商品上(客运从空间位移的意义上同属于生产过程,只不过这一生产过程同时又是人的消费过程)。

第二种是纯粹的流通过程,仅仅改变商品价值形式。这种从事单纯买卖的活动,不会增添商品新的使用价值,不会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因而属于非生产劳动。诚然,即使是这种发生在纯粹流通过程中的从事单纯买卖的活动,由于能为商业资本家占有剩余价值或者说带来利润,因而在这个意义上又属于生产劳动。

马克思还分析精神劳动或脑力劳动的性质问题,区分了两种情况:一种是在资本主义生产企业中从事技术工作的脑力劳动者。他们参与物质产品的生产,又能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显然属于生产劳动。

另一种是不直接参与物质产品生产的脑力劳动者,如演员、教师、作家和科学家等。他们从事的精神劳动不创造物质产品,也不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其本身属于非生产劳动性质。可是,假如他们被资本家雇用并带来利润时,其精神劳动就被视为资本主义生产劳动。

例如,教师对学生来说虽然不是生产工人,但对雇用他们的学校老板来说却是生产工人。老板用他的资本交换教师的劳动能力,并使自己发财。同理,关于资本主义社会中提供理发等劳务或服务的劳动,不管是为资本家还是为劳动者,由于不创造物质产品,因而属于收入与劳动相交换的非生产劳动行为;只有他们被经营服务业的资本家雇用并带来利润时,这些服务劳动才算资本主义生产劳动。

此外,依据马克思的分析,个体手工业者和农民的劳动直接生产物质产品,应属于一般意义上的生产劳动。但是,因为他们的劳动不涉及到同作为资本的货币相交换,即不属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范围,所以,也就用不上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的区分。换句话说,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来看,他们既不属于生产劳动,也不属于非生产劳动。

至于在取代资本主义的新社会里,马克思随便提到,只有创造和自己占有剩余劳动的工人的劳动才是真正生产的。

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条件下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的理论,是对古典政治经济学的批判和创新。

马克思肯定了重农学派的一个重要观点——只有劳动产品中包含的价值超过生产该产品时消费的价值总和的那种劳动,才是生产的;但又批评了重农学派有关农业劳动是惟一的生产劳动的论点。亚当·斯密一方面把生产劳动看成是同资本交换的劳动,另一方面又把生产劳动看成是物化在商品中的劳动。马克思高度赞扬斯密的第一种解释,认为第二种解释超出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范围而有误,但符合一般意义上的观点。同时,马克思还深刻地批评了庸俗政治经济学关于任何劳动或活动、甚至剥削压迫和奢侈浪费活动均属于生产劳动的谬论。

马克思的生产劳动理论正确地解决了古典政治经济学所没有解决的难题,是创立科学的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的有机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学术和现实意义。中外学者曾对这一理论及在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下的运用进行了大量的有益探讨。

参考文献:

马克思,197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

骆耕漠,1990,《马克思的生产劳动理论》,经济科学出版社。

张薰华,1989,《生产力与经济规律》,复旦大学出版社。

洪远朋,1985,《〈资本论〉难题探索》,山东人民出版社。

宋涛主编,1988,《〈资本论〉辞典》,山东人民出版社。

王惟中、洪大鳞,1990,《〈资本论〉专题研究及其应用》,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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