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经济史学派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经济科学出版社《政治经济学大辞典》第696页(3139字)

一般认为,新经济史学派是以1993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道格拉斯·C·诺思(Douglas C.North)和R·福格尔(R.Fogel)为主要代表的一大批经济学家及其经济史学理论。

其主要特征是运用产权理论、交易成本理论和凯恩斯主义的宏观经济理论及其全新大型古典工具去重新考察西方世界的经济史,创立了富有经济学价值的经济史学。

长期以来,经济史的研究工作一直局限于史料的收集、整理和考证,经济史的作品不论是采取编年史法还是采取主题叙述法,都往往是材料的堆砌和罗列。经济史就像历史学的其他分支学科(如政治史、法律史和技术史等)一样,它们彼此之间的区别只不过是研究领域不同而已,而没有表现出研究方法上的差异。这显然是不正常的和不够先进的。

如果说任何一门科学的大家、里手都是“哲学家”和“史学家”,他们都有自己的哲学观和历史观,都从自己的角度和用自己的方法去认识世界和解释历史,那么,经济学家理应用自己的学术武器——经济理论——去认识世界和解释历史,何况在社会科学中,经济学是一种较为严密和有效分析问题的方法。诺思、福格尔为代表的新经济史学派正是这样做的。

新经济史学的兴起改变了经济史学本身的历史,从此经济学家才真正开始用经济理论去研究历史,理论与历史被熔于一炉。这一进步在经济学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因为不仅经济理论的诸应用范围得到了极大的拓展,而且理论应用还导致了一系列发人深省、与传统观念迥异的结论。

经济史学中的这场革命,依赖于经济学上的最近一次革命——凯恩斯革命。它的直接结果是产生了宏观经济学以及由此而后形成并完善起来的国民经济核算理论、经济增长理论和经济计量学,所有这些都成为经济史学家分析经济史的强有力的工具。基于此,在新经济史学派的诞生地——有关美国经济史的研究中,诺思和福格尔一反传统,引入了凯恩斯主义宏观经济学的方法(包括国民经济核算法,经济增长要素分析法和经济计量法等),首先对1790~1860年的美国国际收支状况进行了经验性研究,由此被认为是对其他经济史学家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是采用凯恩斯主义宏观经济学方法改写美国经济史的一项杰出成就,同时也是重新编写美国经济史的开端。在这之后,诺思教授又进一步提出了一个关于同期美国经济增长的模型,这项成果集中体现在《1790~1860年美国经济的增长》(1961年)一书中。

为此,诺思曾自豪地说:“在美国经济史中正进行着一场革命。这是由新一代经济史学家发起的。

他们确信,新经济史学必须用可靠的统计资料作为其坚实的基础。

”(诺思,1963)。

当然,对经济增长因素的重新核算必然引发对经济增长源泉的探究。诺思和福格尔等新经济史学派也不例外,何况,经济增长问题在新经济史学派兴起的50年代末和60年代初是经济研究的热门课题。不过,新经济史学派没有去完善凯恩斯主义的增长模型,而是独辟蹊径,力求以制度的因素去解释经济增长。

诺思用新古典的经济学的方法和交易费用概念,从中世纪欧洲制度出发,阐述西方国家经济增长的制度根源和支持这种增长的制度结构的演进历史。

诺思的论点是:有效率的经济组织和制度是经济增长的关键,一种提供适当个人刺激的有效制度是促使经济增长的决定性因素。

而在制度结构中,财产权利制度尤为重要。

在诺思等人看来,传统经济史学的主要缺陷在于未能运用新古典理论和交易费用理论、公共选择理论以及产权理论等一系列“新进展”去解释西方世界的兴起和西方各国不同的发展途径。他们的基本信条是,变化的是环境,不变的是理性。

也就是说,他们始终坚持“理性人”范式。在他们看来,历史上财产关系的演变,私有财产关系的出现,都是经济人理性选择的结果。

诺思把制度作为经济增长的内生变量的作法是值得肯定的。

但他把经济史上的所有增长都归结为所有权体系向私有化演变的结果,把停滞都归结为所有权体系不能向私有化演变的缘故,这实际上是在拿他自己的理论去套历史,让历史符合他的“新经济史学”。

R·福格尔的研究方法是“非现实假设”。他将新古典经济学原理和统计推断原理结合在一起,来证明铁路在美国经济的发展中并未承担重大责任。

这一结论服务于他的基本信条——“芝加哥传统”。当年修建铁路时,美国政府的干预是相当强的,承认铁路对美国经济具有重大作用,就等于承认国家对经济生活进行干预的合理性,等于承认政府推动了经济增长。

福格尔否定铁路的重大作用,目的在于否定国家干预的合理性。福格尔还认为,美国历史上的黑人奴隶制度是非常有效率的,奴隶主没有虐待奴隶,因为虐待奴隶对奴隶主是不利的。

福格尔及其新经济史学派声称他们在经济学理论的支持下,通过将统计学中的回归分析与计算机的结合,使历史恢复了本来面目,但历史不会被恢复,在根本就不存在、并且将永远不可能出现的假定上作文章,得到的不可能是事实。

新经济史学派的一系列有关制度研究的论文和着作发表以后,一时间,西方经济学界和经济史学界的追随者甚众,当然也有不少人提出了一些批评和修改意见,为此,以诺思为代表的新经济史学派又不断地对其原来的论点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并最终形成了一个包括产权理论、国家理论和意识形态理论在内的制度变迁理论。

这集中体现在诺思在1981年出版的《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一书中。

由于新经济史学派成功地将产权理论运用于经济史的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对整个西方世界的经济史作了重新解释,因此,新经济史学派对西方经济史的考察成为“产权运动”的四大支柱之一,诺思、福格尔亦成为产权学派一方的重要代表人物,这恐怕是包括诺思和福格尔在内的人所始料不及的。

参考文献:

约翰·伊特韦尔等编,1996,《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第2卷,经济科学出版社。

桑巴特,1958、1939,《现代资本主义》,第1、2卷,商务印书馆。

诺思,1994,《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上海人民出版社。

罗纳德·科斯,1990,《企业、市场与法律》,上海三联书店。

诺思,1992:《论科斯定理》,英文版,基督教经济研究所,美国德克萨斯州。

罗纳德·科斯,1991,《社会成本问题》,载《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上海三联书店。

曼德拉和米勒,1989,《微观经济学:理论和政策》,英文版,麦格鲁-希尔公司,纽约。

Coase,1960,The Problem of Social Cost,in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October.

Weintraub,1977,Modern Economic Thought,Pennsylvania University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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