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早收付-即期合同-投资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581页(766字)

通过提早收付、即期合同和投资三种方法的综合运用,消除外汇风险的方法。

在有应收帐款的情况下,在征得债务方的同意后,给其一定折扣,请其提前支付货款,以消除时间风险;然后通过即期合同,换成本币从而消除货币风险,为取得一定利益,将换回的本币再进行投资,投资收益可用来抵补部分提前收付而让出的折扣。在有应付帐款的情况下,先借进一笔本币,通过即期合同买入外币,以买得的外币提前支付货款。这个过程实际是先借款,再与银行签订即期合同,最后再提前支付,即BSL(Borrow-Spot-Lead),但国际传统习惯均不叫BSL,而叫LSI。总之,不管是在有应收帐款还是应付帐款的情况下,LSI法都是通过提早收付,将将来的外汇收付提早到现在,以改变风险的时间结构,并通过即期合同,实现货币的转换,从而消除货币风险,例如,德国B公司在90天后有一笔从美国公司的$50000的应收帐款,为应用LSI法,B公司征得美国公司的同意,在给其一定折扣的情况下,要求其在两天内付清该笔货款(暂不考虑折扣具体数额)。

B公司提前取得货款后,立即通过即期合同换成本币克,并投资于德国货币市场,由于提前收付,则消除了时间风险,由于换成了本币,又消除了货币风险。又如,德国B公司从美国进口$10000的电机产品,支付条件为90天远期信用证。

B公司为应用LSI法防止外汇风险,则先借进一笔金额为DM212050的本币贷款(办汇日的汇率为:$/DM2.1150-2.1205);然后通过与银行签订即期合同,以DM212050购买$10000;最后,从买得的美元提前支付美国公司(暂不考虑提前支付可得到的折扣数)。由此可见,通过借本币,以本币换外币,再以外币提前偿付,全部风险消除,将来只有一笔本币流出,即本币借款到期时用本币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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