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分析法
书籍:方法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方法大辞典》第358页(729字)
或称结构功能分析法,西方语言学、社会学等学科分析研究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
根据对社会现象功能的分析研究去解释说明社会现象。各个学科对功能分析的说法不一,对功能的解释也不相同。
如:
(1)语言学的功能分析法。以功能为依据去分析语言。
所谓功能是指一个语言成份在话语中和在它同别的成份的结构关系中所起的作用。如在语法中某一个词在更大一些的句法单位中所起的作用。
分析时,着眼于语言单位在更大的语段中的结构关系,并把它们作为更大的语段的构成成分。它确定各种基本成分,并表明它们怎样组成更高一级的语境,如音素组成音节、音节组成词素、词素组成词、词组成短语、短语组成句子。
通过分析,表明构成成分在话语中所起的作用,如名词在话语中起主语和施动者功能。
(2)社会学的功能分析法。根据对社会事物(特别是制度、风尚、社会习俗)功能的阐述去解释社会事物。把功能理解为某种社会事物所处的地位、担负的职责、所起的作用。
有些社会学家主要从个人或社会群体的需要来确定功能。社会学的功能分析法没有公认的程序和规则,一般步骤是:选定分析对象,并把它作为一定的社会总体的构成成份;分析它和构成这个总体的其他成分的关系;确定它在这个总体中的地位和职能;对这个分析对象作出解释说明。
功能分析法在西方的语言学、社会学等研究中曾相当流行。在社会学中,功能主义学派中几乎把它奉为唯一方法。
在语言学中,功能学派也把它作为基本方法。现在,功能分析法在西方还有重要影响。
它有一定合理性,是分析某些社会现象有效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