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学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社会科学学科辞典》第387页(991字)

研究行政诉讼的立法与司法实践的学科。

诉讼法学的分支。

行政诉讼是一种程序活动,指有关的国家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行政纠纷案件的全部活动过程。行政诉讼法是指导行政诉讼活动的重要法律部门,它调整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诉讼活动以及在此过程中产生的诉讼关系,规定行政诉讼的性质、任务、范围、诉讼基本原则、诉讼当事人的地位及权利义务、诉讼进行的具体方式和步骤等等,是诉讼当事人进行行政诉讼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狭义的行政诉讼法指行政诉讼法典;广义的行政诉讼法则指有关行政诉讼程序的全部法律规范的总和,它既包括行政诉讼法典,也包括其他法律、法规中涉及行政诉讼的具体规定,最高法院对行政案件审理工作中如何具体应用法律作出的解释和有关的具有指导意义的通知、指示等等。

行政诉讼法学以广义的行政诉讼法为研究对象,是对行政诉讼法的立法及司法实践进行理论概括,探索揭示其规律性的科学。它研究的范围包括:(1)行政诉讼法的概念、性质、任务、特点、产生和发展、内容和形式等等;(2)行政诉讼法的具体规范、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行政诉讼法的适用范围等等;(3)行政诉讼法与行政实体法的关系以及与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的区别与联系等等。

行政诉讼法学通过对行政诉讼法的研究,总结其规律性,为健全完备行政诉讼的立法提供帮助。同时它科学正确地解释说明行政诉讼的内容,为行政诉讼法的实施和行政诉讼的司法实践作出理论指导。

行政诉讼制度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资产阶级在反对封建专制王权的斗争中提出了“平等”、“法治”的口号,主张行政权应受限制,必须“依法行政”、“越权无效”,行政应受立法、司法的监督,政府机关与公民在法律面前同样平等,其违法侵权行为应受到追究并有责任负责赔偿。

由此而逐步建立了全面的行政诉讼制度,产生了行政诉讼的立法和司法实践。

我国对行政诉讼问题的研究才刚刚开始,行政诉讼法学还有待于进一步发展完善。

【阅读书目】:

《行政法总论》,应松年、朱维究编着,工人出版社1985年版;《比较宪法与行政法》,龚祥瑞着,法律出版社198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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