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音学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社会科学学科辞典》第817页(1366字)

研究语言声音的成分、结构及声音在语言中的演变规律的学科。

语言学的一个部门。

语言的声音(简称语音)是语言的物质形式。人们进行交际,语音是实现“发送——传递——接收”信息这一交际过程的物质材料。它是由人类发音器官发出、在一定社会约定俗成的情况下能载负一定意义、为人们所理解的声音。

不传递任何意义的声音不是语音,只是自然的声音。语音是语言存在和发展的物质基础。

语音学的研究对象是语言的声音方面。凡是跟语言的功能和意义有关的语音现象,都属语音学研究的范围。

任务是探索说明语音的性质、结构和单位,语音的分类和组合,语音的变化以及语言单位在具体语言中的作用,帮助人们掌握语音知识并提高口耳的发音和听音的能力。

语音学可分:(1)普通语音学。

以整个人类语言的语音为对象,研究语音的基础(生理的、物理的、社会的),语音的分类(元音、辅音),音与音的结合和相互之间所发生的变化,以及声调、语调、轻重音等现象。其任务是解决对人类语言有普遍意义的语音问题。

(2)应用语音学,或称“实用语音学”。用语音学的一般原理,研究语音的各种应用问题,如记音的符号的使用、纠正错误的发音、各种语音的识别、失语病的治疗等。

(3)历史语音学。研究某种语言的语音体系的历史演变,找出演变的原因,确定演变的规律。

(4)描写语音学。研究某种语言在一定时期的语音系统及特殊的现象。

如具有哪些元音、辅音,音节类型,音位等。(5)实验语音学。

利用实验仪器,分析研究语音的物理现象和生理现象。

(6)发音学,或称“生理语音学”。研究语言的发音过程及发音器官的操纵和调节。(7)声学语音学。

用声谱仪言语合成器、计算机、电信号发生器等工具,研究发音后的声波现象,研究如何合成语言,制造出能发音以至能听话能翻译的机器,研究同电脑控制的机器进行人机对话等。(8)音位系统学。分析记录具体语言或方言的语音系统,帮助人们掌握某种语音并比较其他不同的语音,并对运用这些语音的部门(文学、艺术、音乐)提供研究的基础。

语音学研究是语言学研究的基础。一般说来,语音学研究不能以纯粹的声学研究为满足,因为语音是“语言的声音”,不是自然现象。语音学被人称为“口耳之学”。要真正掌握它,要有严格的语音训练,训练发音、听音、辨音、记音的实际能力。

在语言学史上,当语言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形成后,语音学也就成为语言学的一门分支学科而产生。中国的“小学”很早就有形、音、义的研究。音韵学更是一门传统的研究语音的学问。(见“音韵学”条)在西方国家和古代印度,对语言的研究也有悠久的历史。到19世纪,语音学在西欧各国已经相当发达,并于1886年5月在巴黎成立语音学教师协会(PTA),1887年改为国际语音学协会。

1888年由该协会公布的一套统一的国际音标,就是语音学研究的一个成果。

。【阅读书目】:

《语音常识》,董少文编着,文化教育出版社1955年版;《普通语音学纲要》,罗常培、王均编着,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普通语音学》,高华年等编着,广西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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