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马克思主义原理辞典》第286页(351字)

即社会主义国家为了调整社会主义经济的各个方面的关系而由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条例和规定。

经济立法是社会主义国家领导和管理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手段。经济立法权力在国家权力机关。

在我国,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社会主义的经济法同其他社会主义的法一样,属于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它是建立在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之上并为其服务的。社会主义的经济立法只有在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发展的需要,反映社会主义经济规行的客观要求时,才能发挥积极作用。加强社会主义经济立法对保护社会主义国家财产,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及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合法权利和人民群众的经济权利,保证国民经济计划实现,巩固社会主义生产协作,促进对外联系和经济合作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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