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性基本建设基金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马克思主义原理辞典》第306页(287字)

指社会主义社会扩大再生产基金中专用于生产性基本建设的那部分基金。

生产性基本建设包括国营企业和集体经济单位从事的生产性基本建设。如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的工厂、矿山、办公用房及实验室、仓库、铁路、公路、航道、码头、货场、车站、电站、通讯线路等的建设,农林水利和商业物资供应部门的农、牧、林、渔场的房屋建筑,农机站、水库、排灌、河道工程、仓库、油库等建设及其他生产性建设。生产性基本建设是扩大再生产的主要条件,只有增加生产性的基本建设投资,才能扩大社会主义生产规模和阵地,壮大社会主义物质技术力量,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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