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书法篆刻辞典》第117页(186字)
【生卒】:二二〇—二九一年
【介绍】:
晋代书法家。
字伯玉。河东安邑(今山西夏县北)人。
累官至司空。书学张芝,善草隶。
唐张怀瓘《书断》列其章草为神品,小篆、隶、行、草书入妙品。曾自言:「我得伯英之筋,恒(卫瓘之子)得其骨,索靖得其肉。
」与子卫恒齐名,称「二卫」。传世书迹见《淳化阁帖》卷二,上有卫瓘书《顿州帖》六行五十八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