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书法篆刻辞典》第342页(148字)
西晋太康五年(公元二八四年)九月刻。
明器。形似破竹,以陶为之。正书。六行,共六十五字。书法为草隶,如竹简书。体势爽畅,随意而成,有正书初形之意味。明万历元年(公元一五七三年)出土,清乾隆时尚完好,嘉、道时自首至末横裂一道,未几即佚,拓本遂难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