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税务辞典》第62页(234字)
国际避税用语。
指介于所得或收益源泉与最终收取者或收益人之间的积累中心的经营活动。该中心通常处于一个纯避税地,或其有特殊税收优惠或签订了其余条款对预提税有利,尤其是对利息或对专利和非专利型专有技术的特许权使用费给予优惠的税收条约或协定的国家。在积累之后,有关资金可用于再投资。
从法律上看,积累中心经营的收入或利润属于避税地的积累中心,但“经济实质”仍保留在高税国内,通常是在康采恩总部的所在城市,象纽约、伦敦、苏黎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