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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关税

书籍:税务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税务辞典》第150页(552字)

在市场竞争中,通过对进口商品征税而实现对本国同类产品的有效保护程度。

一国对同本国某产业相竞争的外国商品征收进口税,按税则规定征收的从价税,是进口商品的名义关税(率)。就其对本国同类商品的保护程度来说,名义关税不足以代表对本国产业的实际关税保护率。以纺织业为例,设从价税率为20%,本国纺织业须使用进口的合成纤维作原料,进口原料在每1 00元本国纺织品中占50%,即50元,而合成纤维的进口税率为30%,则每1 00元纺织品中有1 5元(15×30%=4.5)是原料进口税负担,因此实际关税保护税率仅为5%,即20%-(1 00×50%×30%)=5%。但这还不是以反映本国关税结构对纺织业的有效保护程度,即有效关税的保护率。

因本国纺织业所需进口的原料设备等各项投入品,名目繁多,税率各异,应将纺织品进口税减去本国同类产品中各项投入品进口税,然后再与在没有一切关税时纺织品的加工增值额比较,才能反映现行关税结构对本国纺织品的有效保护程度。可用公式表示如下:公式中ERP表示有效关税的保护率。

i表示本国纺织业所需进口的原料,设备等各项投入品。tj表示外国纺织品进口税。表示本国纺织品各项投入品的进口税。

Vj表示在没有一切关税时本国纺织品的加工增值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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