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财务管理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行政管理学简明辞典》第159页(614字)

国家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是由行政事业财务管理体制所决定的一种经济管理办法和法定制度。目的在于正确处理国家同行政事业主管部门之间、行政事业主管部门同行政事业单位之间,以及国家、单位和个人三者之间在财力分配和财权划分上的相互关系。

在我国,财务管理体制采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基本原则,按照各类行政事业的不同性质特点及其收支活动规律进行管理。在保证国家的统一领导和全面规划的前提下,把一定的财力、财权下放给主管部门和单位,充分发挥它们理财的积极性。

同时,根据行政事业单位不同的业务活动规律和收支情况,确定不同的财务管理形式。目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四种:(1)收支两条线管理,即金额预算管理。单位所需的费用开支,全部由国家财政拨款;单位所得的收入,除预算外收入,均全部上缴国家财政。(2)收支挂钩管理,事业单位的业务收入不上缴国家财政,留在单位用于抵补其业务支出;这些收支不列为国家预算,而在单位内部使它们直接挂钩。

(3)企业化管理。

事业单位中的一些生产单位,其主要任务和性质虽不属于企业,但其经营活动又类似企业。

国家为了促使它们增加生产和收入,要求其实行经济核算,降低成本,努力做到收支平衡,略有盈余,在财务管理上采取企业化管理形式。(4)民办事业,国家补助。

民办或集体办的城乡事业单位,在经济自立上有一定困难的,国家按困难大小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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