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望理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行政管理学简明辞典》第377页(879字)

研究工作人员心理的一种理论。

其渊源可追溯到托尔曼关于学习的早期着作,50年代后期开始转向研究组织行为,60年代取得重大进展。其中,专门研究工作人员的工作动机的观点,主要有四种:(1)集中于工作动机和工作能力之间的关系。

认为,决定工作动机的主要有三个变量,即,通过既定目标表现出来的个人需要,如挣更多的钱,在工作群体中相处得好些;不同水平的工作方式,也就是个人对于实现既定目标的方式和现实可能性的看法;个人在管理和工作群体中或在本人的知识和能力范围内的行事自由。如果工作人员把高水平的工作能力视为实现既定目标的方法时,就会成为优秀的工作者。在这里,方式-目标就成了预期的比率。(2)劳动动机论。认为,人们所偏好的目标或结果是不同的,但只有自己偏好的工作目标和结果才能产生工作满足感,其测定单位是效价。正价的结果符合人的偏好,负价结果则反之。

根据这些假设,就可以确定工作动机中行为-结果之间的比率,并以这一比率来解释人的职业选择、工作满足感和工作表现。

(3)第二种观点的发展。把体现内、外动机的效价归入结果的总效价中,并把工作表现归为第一层次,把报酬和管理者的鼓励等划为具有重要的方式方法意义的第二层次。(4)报酬动机论。

认为工作表现取决于报酬,人们的工作动机中存在着一个努力-报酬比率。如果所得的报酬使工作人员体验到满足,这种满足感会反过来影响到这一报酬的价值,从而促使工作人员作出更大努力。

在正常限度内,工作表现积极往往预示着工作人员抱有较大的期望。该理论通过实验引出如下结论:组织应该收集有关工作人员希望从工作中得到些什么的系统信息;组织应保证工作人员理解所指定工作的重要性,以使所作的努力不致用错地方而遭浪费;组织应采取措施使工作人员把报酬和工作表现联在一起考虑,即应尽量根据个人心意来确定报酬的大小,使工作表现好的工作人员得到较多的报酬;组织应经常测定和检验工作人员的态度。

一般讲,公平理论和预期理论是相悖的,但也有人认为,在关于效价的形成和作用的假设中,可把公平理论所得出的结论用于预期理论的框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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