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收入再分配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中国物资管理辞典》第31页(427字)

国民收入在初次分配基础上的进一步分配。

通过再分配所得到的收入,称为派生收入。在资本主义社会,由于要保持庞大的国家机关和军队,由于要满足某些共同的需要,也由于存在着大量的与物质生产没有直接关系的人员(如官吏、警察、演员、作家、牧师等),这些开支只能从初次分配所形成的各项原始收入来支付,即必须进行国民收入的再分配。

资本主义国家的国民收入再分配,主要是通过国家财政进行的,此外,还通过服务业和价格等来进行。在社会主义社会,国民收入再分配的必要性在于:(1)调整和形成协调的比例关系和合理的产业结构的需要;(2)保证科学、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非生产部门发展的需要;(3)优抚、救济等方面的社会需要;(4)国家行政管理和国防的需要;(5)应付突发事故和弥补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的需要等。

社会主义国家的国民收入再分配,主要是通过国家预算来进行的,同时,也通过其它一些途径进行,如通过劳务、价格、利息等来进行再分配。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