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供需衔接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中国物资管理辞典》第178页(377字)

通过一定方式,在物资的供方和需方之间建立具体的物资交易关系的组织工作。

建立具体的物资交易关系一般要具备下列条件:(1)明确的供应单位和需用单位;(2)供需双方在物资数量和品种、规格型号、质量上的一致性;(3)供需双方在供货时间要求上对口;(4)明确的发货条件;(5)明确的供货方式、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6)规定的价格、结算办法和供货过程费用的承担;(7)对期货交易还应具有约束性的供应契约。在商品经济、特别是社会化大生产的条件下,一个企业生产的产品常常要供应很多单位使用,一个企业需要的物资又要由很多供货企业来进行供应,如何将它们合理地衔接起来,以实现商品交易,是一件十分复杂的工作。在资本主义社会主要是通过市场进行;在社会主义社会既要通过市场进行,又要有计划地组织,避免单纯依靠市场所带来的消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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