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代理价格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中国物资管理辞典》第245页(376字)

外贸企业与国内进出口客户之间按国际市场价格、外贸手续费用和其它费用、税金制订的结算价格。

外贸代理价格体现进出口商品国内市场价格与国际市场价格“挂钩”的原则,。是目前我国进出口商品国内价格的主要形式。外贸代理价格的组成(价格条件:F、O、B)包括:到岸价格、关税、增值税、调节税、银行手续费和外贸手续费。

其中,到岸价格等于人民币货价(即外币货价乘当日外汇牌价)加运费再加保险费。

进出口商品国内作价实行代理价格,打破了原有由国家统负盈亏的外贸体制,有利于促进工贸结合、技贸结合,使生产企业直接参加国际市场竞争。同时,实行外贸代理价格制,可以促进国内厂商进行经济核算,鼓励用户使用国内产品,从而有利于节约外汇支出和保护国内生产。到1987年底,我国进口生产资料除化肥、钢材等少数品种外,均已实行外贸代理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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