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棉市场管理
书籍:商业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商业大辞典》第116页(299字)
国家对粮食、棉花流通的行政管理。
国家原对粮食、棉花实行统购统销,从1985年起,改为合同定购。由商业部门在播种季节前与农民协商,签订定购合同。定购的粮食,国家按“倒三七”比例计价(即三成按原统购价,七成按原超购价)。
定购以外的粮食可以自由上市。如果市场粮价低于原统购价,国家仍按原统购价敞开收购,以保护农民的利益。定购的棉花,北方按“倒三七”,南方按“正四六”比例计价。
定购以外的棉花也允许农民上市自销。取消统购以后,粮食、棉花的经营、加工,消费单位都可以直接与农民签订收购合同;农民也可以通过合作组织或建立生产者协会,与有关单位协商签订销售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