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产阶级专政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71页(522字)

是无产阶级推翻资产阶级统治、打碎旧的国家机器建立起来的国家政权。

它是工人阶级通过其政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是对广大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人实行专政的新型民主和新型专政的国家。它是人类历史上最高类型的国家,也是最后一次阶级专政。

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中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也是无产阶级专政。

无产阶级专政的基本任务:镇压被推翻的剥削阶级和一切敌人的反抗,打击新生的剥削分子,惩治刑事犯罪分子;防御外部敌人的颠覆和侵略;建立、保护和发展生产资料公有制以代替私有制,消灭阶级和剥削;保障人民民主,组织人民参加管理国家,实现广泛的民主权利;领导和组织社会主义经济文化建设,大力发展生产力,不断满足人民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需要;培养造就社会主义新人。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由于各国的历史条件和民族特点的不同而多样。有1871年的巴黎公社式;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后采取的苏维埃(工农兵代表会议)形式,即联邦制的国家结构形式;南斯拉夫于1974年实行的代表团制;中国实行的人民代表大会制等等。这些不同形式的共同点,都是无产阶级掌握领导权,是按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共和政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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